摘要应提供论文内容梗概,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应含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充分反映研究的创新之处,并拥有与文献同等量的主要信息。有些情况下,摘要可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对象和范围以及具有情报价值的其他重要信息。摘要不应有引言中出现的内容,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不用图表及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不用引文,除非该论文证实或否定了他人已发表的论文;缩略语、略称、代号,除了相邻专业的读者也能清楚理解的以外,在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不用图、表、化学结构。摘要在300字以内为宜,不分段。(使用小五号字体,中文用宋体,数字和英文用新罗马)
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1) 目的(研究、研制、调查等的前提、目的和任务,所涉及的主题范围);2) 方法(所用的原理、理论、条件、对象、材料、工艺、结构、手段、装备、程序等);3) 结果(实验的、研究的结果、数据,被确定的关系,观察结果,得到的效果、性能等);4) 结论(结果的分析、研究、比较、评价、应用,提出的问题等)。
具体要求如下:
1) 简短精炼,明确具体,文字表达符合“语言通顺,结构严谨,表达简明”的要求。
2) 要客观、如实地反映一次文献,切不可加进文摘编写者的主观见解、解释或评论。如一次文献有明显原则性错误,可加“摘者注”。
3) 要着重反映新内容和作者特别强调的观点。
4) 要排除在本学科领域已成常识的内容。
5) 不能简单地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
6) 用第三人称书写,应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
7) 除非该文献证实或否定了他人已出版的著作,否则不用引文。
8) 要采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包括地名、机构名和人名);尚未规范化的词,以使用一次文献所采用者为原则。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文术语的,可用原文或译出后加括号注明原文。
9) 除了实在无变通办法可用外,一般不出现插图、表格,以及参考文献序号;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式;一般不分段。
10) 采用国家颁布的法定计量单位,正确使用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
11) 摘要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按逻辑顺序来安排;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慎用长句,句型应力求简单;用词应通俗易懂、简洁准确。
12) 注意事项:
a. 应删去背景或知识性介绍,特殊情况除外,如新学科、交叉学科可作适当介绍;
b. 不要出现“分析/探讨/研究了…,”,“首先,…;其次,…;最后…。”;
c. 不要出现参考文献序号。
年第卷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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